上年有个待认证进项税额,做账在上一年,但是报税在今年4月份,我该如何把待认证进项税额给做分录下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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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8:11
根据税收法的规定,企业在上一财年的销售收入和采购支出但是尚未确认的进项税额,属于待认证进项税额,需要在纳税申报前,通过核实、比对、历史记录等方式,以经济主观、客观事实为依据,按照《会计准则》对上一年度未认证或无法认证的进项税额作出认定,确认其准确性。可以采用两种分录方式进行记账,一是实际为上一年度的分录,即在上一年12月31日按认定的金额分别记入应交税费及进项税额贷方科目,并同时记入未交税费及进项税额借方科目;二是将上一年度的待认证进项税额(无法认定前提下)按实际发生额记录,并在当期增加额外的分录,即在今年4月份时将未交税费及进项税额借方科目余额,转入应交税费及进项税额贷方科目,这样可以直接交稅,而无须等待上一财年度的进项税额确定后统一交税。
拓展知识:待认证进项税额的认定是企业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有货币收支凭证而无发票,或有发票没有货币收支凭证;2)有发票收支凭证而无完税凭证;3)有发票及完税凭证,但金额不一致;4)有完税凭证,但税额存在疑点,税种不确定或税率不正确。
2023 01/25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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