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专票时可以不写清楚仪器具体名称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7:51
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要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写明开票物品的详细名称。如果不写明物品的具体名称,可能会造成发票的作废,从而影响正常的税收管理和税收缴纳。
因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要求商家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中写清楚仪器具体名称,以便税务机关审核时能准确合法地把握税收征管的依据,确保政府收入正常缴款运作。
拓展知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填写发票“合计金额”、“合计税额”、“价税合计”等项目,并将“合计金额”、“合计税额”、“价税合计”数字金额大写金额等写清楚,以保证发票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023 01/25 17:5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