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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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7:44
企业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视同销售,不承担销售税负,也不计算在企业所得税中。
对企业而言,无论是购买成品、半成品还是生产原料,都是为了创造价值,可以将购买原料、零部件等看作是生产成本,因此,作为成本的外购货物,也不应视作销售收入,从而不会承担销售税负,也不计算在企业所得税中。
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费用项目中的员工人头福利支出是不作为所得税的收入的,因此,企业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也不计算在企业所得税中。
拓展知识:外购的明细分类也非常重要,例如在税收归属方面,外购的货物应当根据是否可作为原材料或者费用抵扣为两类,也即是分别归属于厂内消费税及费用负担税。
2023 01/25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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