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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车辆报废,处置了固定资产,在预交时已做未开票收入申报,已交增值税,处置后产生了营业外支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吗?需要不需要调呢?要调增吗?有税法文件规定吗?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7:33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车辆报废后,可以对形成的营业外费用进行一定的扣除,但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不能超出公司本年度收入的50%。在预交税收时,已经做未开票收入申报,已交增值税,说明已经及时纳税,可以对这部分收入做扣除。但需要结合具体的纳税情况,经过实际的计算,进行纳税调整。总的来说,车辆报废后,处置产生的营业外费用,是可以进行税收扣除的。 拓展知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凡是为了企业经营活动所必须付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项目。即企业应当扣除的费用项目,有:税收申报所必须付出的合理费用,为了维护企业正当权益所付出的费用,以及为了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所有费用。
2023 01/25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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