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成立的装修装饰公司,有哪些科目需要设置辅助核算吗?按照客户名称设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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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4:40
根据国家《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装饰装修公司设置辅助核算项目的科目有:客户、供应商、项目、结算方式、人员、费用类别等,具体如下:
1、客户:在发生业务时,应将客户分成个人客户和单位客户,以便区分两类客户的税收征收情况;
2、供应商:应当以每一个供应商的名称单独作为一个辅助核算项目,以便对供应商收支情况有一个准确的掌控和记录;
3、项目:应当将公司的核算项目单列登记,如进行装修装饰工程的具体项目等,有利于核算每个项目的成本和收益情况;
4、结算方式:应当按照不同的结算方式来进行分类,如现金结算、电汇结算、支票结算等;
5、人员:应按不同科室或部门,以及每个职工的名称,分别作为一个辅助核算项目,以便记录每个职工工资发放等情况;
6、费用类别:应当按照费用类别进行分类,如物资费用、工资费用、税金费用等,以便于掌握支出费用情况。
根据客户名称设置辅助核算的话是没有必要的,其实只是针对和这客户有相关业务的时候,可以把这客户作为一个辅助核算项目来使用,方便财务核算和记账的工作。但是,不能因为每一个客户都设置一个辅助核算,因为这样做很浪费管理资源,而且容易带来错误数据的可能性也会提高,所以不推荐这样做。
从上面可以看到,设置辅助核算是非常必要的,装修装饰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以上面列出的6项或其他合理的辅助核算项目进行设置,以保证公司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可以结合ERP系统财务管理模块,将财务管理更加科学化。
2023 01/25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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