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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那比如说是去年1月购进的,但是去年一月没有卖,是不是就不能算作去年一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4:29
李李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不能算作去年一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税收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纳税期发生预支,负债发生的费用所产生的税费,不能在纳税期内抵扣本期应纳税额。所以,去年一月购进的货物或服务,就算发生了预支,也不能成为去年一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而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如果发生货物或服务预支,可以采取的措施是:把本期应缴税款先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进行缴纳,再把预支的货物或服务费用累计,并留存有价票据以供下一个月抵扣。 拓展知识: 对于货物或服务发生了预支,税收方面有回溯性处理,也就是逐期应税额回溯到本期,处理方式一般有两种: 1. 各期处理:把本期应缴税款先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进行缴纳,再把累计的货物或服务费用累计,并留存有价票据,等到下一个月抵扣的时候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抵扣。 2. 统一处理:把本期应缴税款先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进行缴纳,再把累计的货物或服务费用累计,但只在上一个月和本月抵扣税收。
2023 01/25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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