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主表,技术服务费、营销策划费、推广费、属于应税劳务销售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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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4:34
增值税主表是指在一定期间内,企业缴纳增值税的一种会计凭证。技术服务费、营销策划费、推广费属于应税劳务销售额,是增值税征税的范围之内。技术服务费是指企业提供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实施、技术转让等技术服务,以及技术咨询、技术研究等取得的技术服务费用和收入,都属于应税劳务销售额;营销策划费指企业提供的营销策划服务,包括策划营销活动、广告宣传等,收取的费用也属于应税劳务销售额;推广费是指企业提供的以宣传和提高市场占有率为目的的各种推广服务,以及提供推广印刷品等,收取的费用也属于应税劳务销售额。总之,技术服务费、营销策划费、推广费都属于应税劳务销售额,应计入增值税主表中进行税种分拆。
拓展知识:应税劳务销售额是指企业从事技术服务、营销策划、推广活动等提供劳务收取的钱;营改增项目之一就是应税劳务销售额改征消费税,以改变单一征税方式,调节企业税负,汇总营改增项目之中最重要的一个项目也就是应税劳务销售额改征消费税,从而增加企业财政收入。
2023 01/25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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