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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有哪些项目可以加计扣除的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3:36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常见的扣除项目有: 1.子女教育费用:用于子女学费、书本和生活费等教育费用,每年扣除12000元; 2.住房贷款利息:用于购置住房的贷款,每年可以扣除利息费用的一定金额; 3.继续教育费用:自己的或者配偶的继续教育费用,每年扣除12000元; 4.住房租金:自己的住房租金支出,最高可以扣除36000元; 5.赡养老人支出:自己抚养老人(如父母)抚养费、生活费等,最高可以扣除60000元; 6.给家庭成员赡养支出:自己给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的抚养费、生活费等,最高可以扣除60000元; 7.大病医疗费用:自己或者家庭成员的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可以扣除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 拓展知识:除了上述个人扣除项目,政府还有另外一种补贴计划,叫做“专项附加扣除”。一般情况下,这种附加扣除有:子女教育经费、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四大项目,每个项目的抵扣额度和可扣除的比例都是有限度的。
2023 01/25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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