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社会保险一次性留工补助,能计入营业外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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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3:01
收到社会保险一次性留工补助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企业所得税税前损益确认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可以将一次性留工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但是,如果企业收到的社会保险一次性留工补助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资本公积金”,则不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营业收入。
同时,要注意的是,上述收入都要计入当期的税前利润,并在当期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收到社会保险一次性留工补助时,除了认定是否属于营业外收入之外,也要注意企业所得税税前损益确认规定,及时作出相应的财务会计处理,以确保申报准确无误。
拓展:社会保险一次性留工补助是指社会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收入标准,按一次性的方式给予参保职工的补助金额,用于补助参保职工留在原单位就业的支出,目的是鼓励职工在原来单位就业,进而发挥其职业技能,增加企业生产力。
2023 01/25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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