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里导进去出来的个税税率是10%,入职一个月,工资一万,扣除5000,剩下的5000显示的税率是10%,而且工资额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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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2:04
系统里导入的个税税率是个税等于应纳税收入(税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乘以10%所得的税额,即本月的个税税率是10%,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月工资一万,扣除5000,剩下的5000,根据税率所得的税额仍是10%,而且工资额不累计,即每个月应缴纳的税额与上个月和今年的收入额无关,只要税前扣除��加扣除后的收入等于应纳税收入,个税税率便是10%。
拓展知识:根据“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税前工资扣除 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在5001至20000元的,应纳税税率为3%;在20001至50000元的,应纳税税率为 10%;在50001元至100000元的,应纳税税率为 20%;在100001元以上的,应纳税税率为 25%。
2023 01/25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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