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个人给我们提供的午餐属于劳务报酬还是应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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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1:35
根据税务法规,个人给我们提供的午餐一般属于劳务报酬。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务报酬也包括被雇主提供的劳动者食宿、福利等相关费用。因此,个人给我们提供的午餐一般属于劳务报酬。
但是,要注意的是,当某单位将午餐费视为报销费用并以此作为提供固定服务的依据时,该午餐费就属于应税服务。此外,若雇主将午餐费视为福利性上缴费用,即雇主为劳动者提供食宿、就餐等相关福利,而不是用以报销服务费用,则应当将其视为劳务报酬。
因此,具体而言,个人给我们提供的午餐属于劳务报酬还是应税服务,要以双方的合同安排为准,要仔细分析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费用的使用方式,以判断是否是劳务报酬和应税服务。
拓展知识:劳务报酬是雇主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用以补偿劳动者提供劳动力而获得的酬劳。例如,工资津贴、餐费、交通补贴、住宿补贴等。应税服务是指以金钱形式或以实物形式发放的收费服务,如咨询服务、包装服务等。
2023 01/25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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