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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四)甲公司期初存货数量为1000件,单位成本为800元;本期第一批次入库数量为2000件,单位成本为900元;第二批次入库数量为3000件,单位成本为1000元。本期销售数量为3000件,甲公司处于正常纳税年度。请问何种计价方法能实现节税效果?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1:20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移动加权平均价格计算法可以实现节税效果,该计价方法将上期期末存货数量、上期期末存货价格、本期采购数量以及本期采购价格等因素计算在内,以期达到节税的目的。 比如甲公司期初存货数量为1000件,单位成本为800元;本期第一批次入库数量为2000件,单位成本为900元;第二批次入库数量为3000件,单位成本为1000元。本期销售数量为3000件,可以采用下面的公式进行计算: 本期存货总价值 = 期初存货数量×期初存货价格 + 第一批次入库数量×第一批次入库价格 + 第二批次入库数量×第二批次入库价格 = 800 × 1000 + 900 × 2000 + 1000 × 3000 = 8000000 + 1800000 + 3000000 = 11800000 本期结存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价 = 本期存货总价值/本期销售数量 = 11800000/3000 = 3933.33 该计算结果表明,本期结存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价为3933.33元/件,则本期存货的结存金额也就是本期出售商品的销售金额为3933.33×3000=1180000元,与传统计价方法相比,本期结存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价计算法所节省的税费较大,可以节税效果。 拓展知识:加权平均价格计算法是根据期初存货、本期采购、本期销售及其他因素进行计算,将本期入库和期初存货进行综合考虑,从而得到客观真实的存货报价,使企业可以有效的把握存货的实际成本,从而节税。
2023 01/2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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