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是销售方,1-7月份开了发票给客户,现在说发票没有备注要退回,客户已抵扣完发票,请问我这边要怎么操作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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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1:16
针对您刚才提出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增值税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法发[2009]1号),开具发票有瑕疵的,可申请发票更正、重开或作废重置处理,您可以将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税务机关,申请发票更正,并发票备注。除此之外,您还可以提出如下措施:
1、您可以向客户提出退回发票的要求,并可以安排相应的服务人员先去客户公司将部分发票退回,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更正、重开或作废重置处理。
2、对于已经抵扣完客户发票的,您应尽快联系客户,要求客户提供相关凭证文件,核实发票内容是否有误,以便税务机关对发票内容作出处理。
3、如果客户发票内容有误,您可以将发票、发票进项税额明细等相关信息提交给税务机关,申请发票更正,并发票备注。
拓展知识:随着税收立法的不断完善,增值税发票更正和作废重置的操作有利于企业在财税上更好的合法退税。所以企业在发票操作时,要加强对发票内容的核对,以避免后期发生发票问题,带来不必要的金融纠纷。
2023 01/2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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