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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好,公司给销售人员配的手机,作为福利费发给销售人员,请问进项税需要转出吗?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1:00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对于公司给销售人员配的手机作为福利费发给销售人员,进项税是否需要转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权利扣除进项税额的,应当做出转出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因此,若公司给销售人员配的手机作为福利费发给销售人员,该笔业务产生的进项税额,公司应当转出。 拓展知识: 进项税转出是指纳税人将从其主营业务活动中购进货物或者接受服务,缴纳的进项税额,转出给税务管理部门,以便减少纳税人的税款负担,并用于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这一过程。具体来说,进项税转出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即税务机关应当减免的税款,以及税务机关核定减免税额的报告。为了确保税收利益的公平和合理,针对进项税转出的情况,税务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以及审批流程。
2023 01/25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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