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发生
的部分业务如下:
(①)2019年4月10日,甲公司根据与客户乙公司的合
同规定提前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部分货款15 000
t.
(2)2×19年4月20日,甲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向乙公
司发出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
不含税货款为200000元,增值税为26 000元。
该批商品的实际生产成本为180000元。
(3)2×19年4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剩余款项
要求:写(1)-(3)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25 10:17
(1) 会计分录:
应收账款: 客户乙公司 15000元
应收账款15000
库存商品200000
商品销售20000
(2) 会计分录:
应收账款: 客户乙公司 200000元
应收账款200000
现金200000
(3) 会计分录:
应收账款: 客户乙公司 26000元
应收账款26000
增值税26000
拓展知识:税前利润=税后利润/(1+税率),对于甲公司来说,如果其产品的税前利润最大化,它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最低的税率,避免税前利润的被收缴,从而达到最终的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2023 01/25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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