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6月帮一个人缴纳了社保(500元)单位300个人200,然后7月发6月工资(1000)的时候还是实发是800因为扣了200个人部分的,(实际发放给他了的)因为是代缴的他在7月要把发放的800 加300的社保要还回来的,在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收回工资加单位部分的社保这个分录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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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25 09:45
6月份缴纳社保和7月份发放工资扣缴的社保,发放的工资收回加单位社保的处理方式是:
1. 缴纳社保500元:单位贷记应付职工薪酬500元,社会保险费未缴清500元;
2. 7月份实发工资1000元:单位借记应付职工薪酬1000元,应付职工薪酬800元;
3. 收回工资800元:单位贷记应收职工薪酬800元,应收职工薪酬800元;
4. 单位社保300元:单位借记社会保险费未缴清300元,社会保险费未缴清800元。
上述是采用会计科目分录的形式进行记账,但6月份的社保是财务负责人还是HR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具体判断,但是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进行操作,注意与个人缴纳的社保所发放的报销形式也有所不同,应采取适当的财务处理措施。财务管理部门还需要定期检查缴纳的社保,并及时更新有关账户信息,以确保每位职工实际缴纳的社保数额和实际应发的工资相符。
2023 01/2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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