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租房给其他的公司,6月29号开给对方普票,开错了,多开了3个月。7月份收到了发票上的钱款,7月26号把多收三个月的钱退给对方公司,普票需要红冲吗?需要问对方收回原来的发票吗?开出去的普通发票的红票需要给对方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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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25 09:25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当6月29日开给对方公司普票,多开三个月时,7月26日把多收三个月的钱退给对方公司,普票需要红冲,因此我们应向对方收回原来的发票,并开出去的普通发票的红票。
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在红冲普票前,应首先核实发票信息完整性,然后登录税务机关公共征收平台,红冲发票,将红冲后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及时向对方公司形式发放,以确保发票准确性。
同时还需注意,开票、红冲发票等业务均需要根据有关税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来办理,不仅要有严格的规定和标准,也要记录票据信息,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查询和核实,也为企业节省税收费用。
拓展知识:发票红冲,是指对已正常开具的发票进行红冲,有效作废。红冲发票是财政部及税务总局规定的一种增值税发票,具有法律效力,可抵扣税款的纳税凭证,可以减免税收和避免重复抵扣的税款。
2023 01/2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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