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公司跟某大学联合研发专利技术,专利申请人是某大学,由公司受益,要求由公司付专利费,发票又是开到某大学,该如何做账。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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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25 08:52
先说明一下,专利技术是指发明者在他拥有的技术方面取得独到成果,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享有合法保护的技术成果。
那么,在此情况下,应该如何做账呢?
1. 公司先向某大学支付专利申请费,费用来源可以是公司68号科目“专利费”;
2. 某大学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材料,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专利申请费;
3. 公司向某大学支付专利费后,专利局批准申请,某大学发出该专利的授权书;
4. 公司发出某大学的“其他应付款”发票,某大学开具发票,公司支付款项,在应付账款总账中做出核算;
5.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专利局支付专利权更新缴费,按照专利发明费用项目缴费;
6. 公司定期向专利局汇报专利使用情况,及时补缴专利费用,如费用超出申请时规定的支付标准,需要补缴费用;
7. 某大学因此受益,公司可以酌情考虑向某大学支付报酬,以表示感谢。
拓展知识:专利文件是一种特殊的技术文件,是一种技术交付文件,其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受到保护,因此,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公司必须注意相关规定,科学管理专利文件,以确保获得保护。
2023 01/2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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