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向银行或个人的借款利息,取得了发票,但是未实际支付,汇算能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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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25 08:57
企业向银行或个人的借款利息,取得了发票,但没有实际支付,可在汇算清缴时,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该利息扣税,以减少企业的缴税义务。
具体来说,企业可根据是否实际支付给借款人,确定是否可以减免借款利息的税额,若实际支付,则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及《企业所得税申报说明》第六节和第七节的规定,对借款利息按本所得进行抵减,以减少所需缴纳的税费;若未实际支付,则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在企业计算本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应收账款中未收取利息部分加入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税收缴纳,以减少违规缴纳税费的风险。
总之,企业拥有发票,但是未实际支付,汇算能扣吗?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借款利息扣税,以减少企业的缴税义务。
拓展知识:
除了借款利息,企业在缴纳税收的过程中,还可以根据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抵扣研发费用、科技成果转化费用等,在缴纳税收时可以抵扣一定的金额,从而减少税费的缴纳数额,这就是企业缴纳税收的一种特殊安排。
2023 01/2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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