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我国居民个人张某为独生子女,就职于我国的甲公司。本年每月税前工资、薪金收入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张某个人每月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2400元、基本医疗保险600元、失业保险150元、住房公积金2400元,“三险一金”合计5550元。假设养老人每月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2000元。张某没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个人所得税的预扣率表见表5-3【工作要求】计算张某本年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由甲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5 08:49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根据张某的情况,在每月30000元的税前收入中,除去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个人负担合计5550元,此外,养老人每月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所以张某本年每月工资、薪金所得为200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五章第三节【个人所得税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税前扣除数计算,30000元(税前收入)-5550元(个人负担)-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14450元(税前扣除数)。根据表5-3中的税率和税前扣除数,计算税前应纳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25%,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20050*25%-14450=2512.5元,可见张某每月应纳税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为2512.5 元。 拓展知识:目前在中国大陆,“三险一金”由个人按照税前收入成比例及最高额来负担,主要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四项。其中,养老保险由个人按照8%的比例提取,最高提取额为月工资、薪金所得的20%;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则按照2%的比例提取,最高提取额为月工资、薪金所得的5%;住房公积金则由个人按比例提取,最高收缴比例是12%。
2023 01/25 09:02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