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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如果委托加工物品,原材料发票已收到,还有委托加工费发票没有在汇算前收到的话,只是调增加工费部分吗?在哪个位置填写调增数据呢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4 21:16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如果委托加工物品,原材料发票已收到,还有委托加工费发票没有在汇算前收到的话,只需要在专用发票项目中调增加工费部分。比如,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在“收费金额”栏中录入调增的金额,同时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调增的原因;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中录入调增的金额,同时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调增的原因。 拓展知识:调增加工费只能在专用发票项目中进行,而不能在普通发票项目中调增。因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科目不同,普通发票没有劳务或应税服务类科目,无法录入调增加工费部分。
2023 01/24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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