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核定征收的个体经营户,可以不开对公账户,用自己的个人卡收款么?或者用个人卡收款要办什么手续?己在税务登记,也申请领取了发票。谢老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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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24 20:45
老师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收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应当办理银行对公账户,用于收取客户支付的货款。个体工商户若选择不办理银行对公账户,可以收取客户支付的货款时,可以采用现金、建行借记卡、工行借记卡等收取,但必须由税务机关备案并盖章的《收款人确认书》作为收款的凭证,而且凭借这份收款凭证,可以向银行查询收款详情,以便税务机关对收款情况进行检查和调查。由此可见,个体经营户用自己的个人卡收款,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固定收款,另外,个体经营户发票也需要由税务部门备案,确保发票的准确性,以便各部门的工作更加顺利。拓展知识: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收支实行流转登记制度暂行办法(试行)》,凡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其进项税额已由税务机关核定,无需开具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而只需在财务记账凭证上进行流转登记,以保证税务管理的准确性和方便性。
2023 01/24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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