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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请教下,总公司签合同,票可以开给分公司吗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24 17:39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根据下列规定具有合法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具有法定表示;(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受托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属于法人组织,是具有法定表示的,有能力签订有效合同的自然人或法人,可以由它代表其母公司或者附属机构开具发票。因此,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开给分公司票据。 拓展知识:除了票据外,总公司还可以向分公司开具供货合同、借款合同、服务合同等形式的单据,以实现分公司的财务支出和财务收入。此外,还应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一个法人本身不得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中的一方签订合同。因此,当总公司和分公司中,都拥有同样章程的当事人,将不能够签订有效的合同,在签订合同前应慎重,以免发生法律纠纷。
2023 01/24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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