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甲公司以1000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100万股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另支付手续费2万元。2020年6月30日该股票每股市价为11元。2020年8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10股2元。8月15日,甲公司收到分派的现金股利。至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末每股市价为12元。2021年1月3日以1250万元出售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假定甲公司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要求:编制上述经济业务的有关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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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24 17:15
2020年5月:
1、以1000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100万股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应收票据 1000万元
银行存款 1000万元
2020年8月15日:
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现金 2000万元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2000万元
2021年1月3日:
以1250万元出售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应收票据 1250万元
现金 1250万元
拓展知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有价证券、其他可转让金融资产或其他无形资产来参与经营活动的投资行为,并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对变动的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2023 01/2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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