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向个人借款了20万,一分的利息,每个月4,计提利息怎么做分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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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24 14:03
借款利息的分录是:
1)在借方登记20万款项,贷方登记应付利息20万*1%*4=8000元。
2)在贷方登记应付利息 8000元,借方登记应付账款20万-8000元=19.2万。
3)实收利息8000-(20万*1%*4)=7.2万,借方登记实收账款,贷方登记实收利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财务费用》规定,企业每月均应根据实际利息产生情况,按日计提金融费用(利息),公式是 利息总额*(当月实际使用天数/当月总天数),即每月总利息*(当月实际使用天数/当月总天数),贷方登记贷款利息计提摊销,借方登记应付账款,当月应付利息的摊销金额为:20万*1%*4*(当月实际使用天数/当月总天数)。
如果在每月利息发生变化时,可根据变更情况进行重新计提,即在期末的登记中,借方登记应付账款,贷方登记应付金融费用(利息)调整额,贷方应付金融费用(利息)调整额=本月实际发生额-上月应付额。
2023 01/24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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