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开具给B的支票,B背书给我,入帐时是A的对公账户支付的钱。怎么入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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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24 13:45
应对这种情况入账,应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A开具给B的支票,收入方为A,支出方为B,借方分录为应收票据、贷方分录为银行存款(A开具的支票以后会通过银行存款到B账户),即应收票据XXX元,银行存款XXX元。
第二步,B把支票背书给A,这时应增加一笔借方为银行存款的贷方分录,借方分录为应收票据(表示B给A背书),增加银行存款(表示A收到行书支票后存入银行),即应收票据XXX元,银行存款XXX元。
总之,相应的账务入账分录应为:应收票据XXX元,银行存款XXX元,应收票据XXX元,银行存款XXX元。
拓展知识:背书是指被背书人受到支票受票人开立的支票,由受票人将支票上的款项背书给被背书人,以把支票的款项转移到被背书人的手中,保证被背书人能以收到支票面额全部款项,以背书的方式承担支票受票人情况下支票义务的民间契约。
2023 01/24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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