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保险费用打款给省公司,但是发票开好后是分公司,发票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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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24 12:53
是的,发票可以用。在报销保险费用的情况下,<发票开具方>不一定非要和<打款方>一致。即使发票上指定的是分公司,也可以使用发票来报销保险费用。当在发票上看到“本发票归省公司所有”时,可以放心使用。
但是,若发票上没有明确指出“本发票归XX公司所有”,可以联系省公司,或者将发票报送给省公司,以证明该发票真实可信,从而防止资金被非法使用。
拓展知识:
一般来说,报销一定要求保险公司的发票和打款方一致。但不一致的情况也存在,比如,多个车主经过非法拆分,其中一个车主付费,从而违反保险条款,这个时候发票上的打款方和保险公司是不一致的,此时,发票仍然可以使用。
2023 01/24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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