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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 这个政策是如何抵减呀,麻烦资深老师回答,老师可以举一个例子吗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4 11:28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抵减的方式是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比如,一个企业招用10名失业者,每人每年可以获得6000元的抵减,扣减的税收总额就是10*6000元=60000元,这可以给企业带来财务上的福利。 此类支持政策其实主要是为了鼓励企业招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失业者以及残疾人,从而帮助这部分人群找回就业,缓解社会经济中的不公,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同时,这也有助于扩大就业,拉动经济增长,实现社会和谐。此外,政府还会定期发放一定的补贴,用于帮助企业招聘和培养贫困人口、失业者以及残疾人,从而更好地支持他们。
2023 01/24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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