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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商贸企业,就是买来东西再卖出去,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和进项上的产品名称必须一致吗?错一个字行不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3 23:29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商贸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和进项上的产品名称不一定必须完全一致,但要求有合理的理由,确保名称之间的关联性。比如,卖家可以用“苹果、香蕉”作为销项发票的产品名称,而进项发票的产品名称可以使用“水果”。换句话说,经营者必须能够向税务机关证明,销项发票的商品名称与进项发票的商品名称之间存在合理的联系。 此外,为了有效管理和税收征管,政府对于对增值税需要特别说明一点,即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中商品名称应当一致,但在实际税务管理中,税务机关也会给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名称之间的一定灵活性。比如,甲乙双方都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供证明书,证明甲方销项发票的商品名称与乙方进项发票的商品名称之间存在合理联系。 综上所述,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和进项上的产品名称并不一定要完全一致,但应该尽可能地保持一致,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名称不一致,应当证明其合理性,以便税务机关的检查。
2023 01/23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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