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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020年6月1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应收乙公司款项的入账金额95万。2020年10月18日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还到期债务。2020年12月18日,双方签订债务重组合同,乙公司以一批原材料偿还欠款。该批原材料的账面余额为10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12月22日,材料抵达甲公司。当日,甲公司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为87万,已计提坏账准备7万,乙公司应付款项的账面价值仍为95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1.债权人确认原材料的入账价值是[填空1]万元;2.债权人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是[填空2]万元;3.债权人确认债务重组损益的科目是[填空3],金额为[填空4]万元;4.债务人原材料账面价值是[填空5]万元;5.债务人确认债务重组损益的科目是[填空6],金额为[填空7]万元。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8:21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债权人确认原材料的入账价值是87万元,债权人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是95万元,债权人会将债务重组损益中,债权转让入账价值科目,科目金额为8万元;债务人原材料账面价值是100万元,而债务人会将债务重组损益中,存货失去价值科目,科目金额为13万元记入账户中。因此,在将原材料作为偿付债务的基础上,债权人最终可收回8万,债务人付出13万,在新旧债务之间差额为5万。 债权重组也是一种债务重整措施,其目的是使债务人能够继续付清所有债务,同时让债权人也能够得到足够的偿还。这种措施能够减轻债务人的压力,减少损失,也节约了时间,可以有效地恢复债务人的财务状况。
2023 01/23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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