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在外地发生的打车费可以算在交通费里面吗?不是出差,个人原因在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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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4:48
管理人员在外地发生的打车费可以算在交通费里面,但前提是必须是公务出差。根据《中央国家机关财务支出规范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交通费包括公务出差所产生的有关机票、动车、火车、汽车或轮船、公共汽车、出租车旅行等费用,以及直接造成经费支出的公路及桥梁通行费。由此可见,只有出差才可以将打车费列入交通费里面。
另外,不是出差,个人原因在外地的打车费是不可以与出差交通费进行报销的。关于个人出差报销,《中央国家机关财务支出规范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以外,个人经费不得使用。因此,个人原因在外地订的车费报销,视为私人费用,不可以报销。
拓展知识:在公务出差期间,订车服务除了可以计入交通费外,还可以算入误工费。《中央国家机关财务支出规范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第四款规定:在公务出差期间,由于各种原因或突发事件,公务活动终止或暂停,因此延误行程造成的误工费,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出钱。
2023 01/2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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