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用于连续加工的,不用缴纳消费税吧?A收回的物资用于生产甲产品,不算连续加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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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4:38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加工,根据《消费税法》规定,不涉及消费税缴纳。连续加工指的是指对原物料进行新型产品的加工,重新加工加工成品,加工物料变成另一个物料,可以被下一级供应商或制造商收回,用于连续加工。如果A收回的物资是用于生产甲产品,而不是用于连续加工的,就不算连续加工了,这时候就需要缴纳消费税了。
除此之外,对于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也要遵守《发票管理办法》,如果加工厂家不能提供有效发票,购方就需要持有原发票等材料,联合收据,报送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以免造成误报税的风险。
拓展知识:
根据《消费税法》的规定,符合连续加工条件的物料,由原始生产者收回,可以免税处理。而符合连续加工条件的物料,发给委托加工厂家的,应开具有效存根发票,由委托加工厂家缴纳应纳税额,并向税务机关备案。
2023 01/23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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