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所得税税额=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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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3:25
是的,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所得额是以下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例如一般生产经营所得)扣除可抵扣的捐赠、子女教育等情况后的剩余部分,也就是说,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实际应纳税的所得额。
税前所得-减除费用-优惠政策等待遇=税后所得
税后所得-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所得税税额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计提的所得税资产,也就是将某一期应税所得额扣除相应的非抵扣所得税后预征的所得税,进行计提,这部分所得税的支付税期被推迟到税期内的下一个税期或某个特定税期内。
相反,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指纳税人在税期内所计提的递延税负债,也就是纳税人认定的某一期应税所得额已计征税款,但因某些原因需要延期支付。
总之,应纳所得税税额=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是由纳税人实际应纳税的所得额扣除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后计算得出的。
拓展知识:除了递延所得税,还有计提汇兑损益的计税准则,例如由于汇率变动引起的货币负债或货币资产在财务会计上的差额,据规定,应税所得额应减去这部分汇兑损益。
2023 01/23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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