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固定资产产生营业外支出,在汇算清缴时如果需调整,放在哪一行调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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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3:15
在汇算清缴时调整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营业外支出,需要填写在纳税报表第十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的“研究与改造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支出”一行。
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营业外支出是指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长期资产,因处置产生的费用、损失等营业外支出金额,需要在汇算清缴时结转到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以减少企业纳税负担。
此外,在纳税报表第十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还有多种扣除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费用抵扣、教育技能培训支出、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支出、支持保护传统手工艺支出等。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各种项目来专项扣除,有助于减少纳税负担。
2023 01/23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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