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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想问下如果合同是**的,我司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甲方付了我们10万款,实际我们只能收8万,中间还有一个介绍单位要收走2万,这样差额的2万发票可以让中间介绍单位开具吗?以什么名义开具发票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2:31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根据发票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发票的销售方应当依照实际情况开具发票,开具发票的名义应当符合真实情况,即依据**合同,中间介绍单位可以开具给承收费用者发票,但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及发票内容应当真实反映合同情况,属于劳务报酬收入,票据名称上应当标明“劳务报酬”,而不能用其他名称,比如“咨询服务费”等,否则,会受到严厉法律处罚。 拓展知识:发票是一种由国家规定的一种有价票据,是经济活动中缴纳税款的重要凭证,因此,发票的开具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2023 01/23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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