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缓缴的增值税和附加税这个月缴纳了,然后税局又联系退税给退回来了,分录怎么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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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2:04
缓缴的增值税和附加税退还给企业后,出纳对其进行财务登记,应做到正确、完整、准确、及时。
财务处一般按期开具税票的时候,应分别录入增值税及附加税的缓缴金额,以及税票结转金额。当企业收到税局的退税信息后,应先录入凭证,科目为应收税款-应退税款,金额为正负金额,金额为税局发票上的金额。
然后,应在凭证上归类分录,入账科目为银行存款,入账金额为正金额,借方科目分别为应收税款-应退税款,应付税款-应退税款,贷方金额分别为负金额。
拓展知识:财务管理的原则之一是完整性原则,即所有收入、支出和资产等财务信息都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以方便今后查账及评估公司财务状况,保持完整性有助于公司正确记录账目,准确分析财务状况。
2023 01/23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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