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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个体户经营所得申报时所扣的每月5000的费用,和这个经营者其他单位上班工资薪金每月所扣的5000的费用可以同时扣吗?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0:32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不能同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个体户经营所得的扣除包括费用、本期损失、允许扣除的税前损失及尚未抵扣的税前损失。基本上,个体户经营所得的费用只能扣除经营所得所产生的费用,不能包括个体户本人在其他单位上班工资薪金所产生的费用。比如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金,以及个人住房贷款等费用,都不能包括在个体户经营所得的费用中扣除。 另外,个体经营户的扣除费用限额也有一定的规定,每半年及期末,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费用限额,费用扣除限额每半年不得超过当半年度经营所得的3%。 拓展知识: 个体经营户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除了上述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外,针对特殊行业,还可以扣除相应行业的注册费、报关费、进出口等费用,但也要按照规定的限额扣除。
2023 01/23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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