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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 这两种收款方式在税收上有什么不同啊? 1、A公司通过国内银行账户直接接收国外合作公司的外汇; 2、A公司设立境外主体以及在境外开银行账户(比如在香港开账户),国外合作公司将外汇打入该账户,然后A公司的境外银行再将此笔外汇汇入A公司国内的银行账户,再进行结汇;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0:04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答:这两种收款方式在税收上的不同在于,第一种方式时通过国内银行账户直接接收国外合作公司外汇的收款方式,此种方式受到国家货币政策的监管,其税收缴纳需要遵循中国的相关税务规定,即缴纳双重税率: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第二种方式是设立境外主体以及在境外开银行账户,这一收款方式受到国际收支矩阵和国际货币账户管理规定的监管,税率相对较低,只需缴纳一种税率,即企业所得税。另外,由于第二种收款方式受国家外汇管理制度的影响,在外汇管理方面也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优惠政策。 拓展知识: 企业在使用第二种收款方式时,应当在境外办理相关业务手续,遵循境外所有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理手续有效期内不得过期,以确保正常汇入国内、及时缴纳税收。同时,企业在使用第二种收款方式时,应注意境外汇款的风险管理,包括准确的合规审查、及时的外汇报告、准确的外汇池管理,以及合规、有效的结汇政策实施,确保境外货币汇入后准确计提税收。
2023 01/2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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