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免税销售的增值税免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还是营业外收入,政策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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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3 09:59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CAC),增值税免税销售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资产和负债项目记入非流动资产,政策依据是:1、若增值税免税销售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其应以实际发生的金额确认收入;2、若增值税免税销售不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其应经分析确定是否是可确认的营业外收入,若是可确认的营业外收入,其应以实际发生的金额确认收入;3、若不属于可确认的营业外收入,可以免确认,不计入本期收入。
拓展知识:企业应以本事实的原因分析,确定其增值税免税销售是否属于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属于营业外收入,若增值税免税销售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应结合有关申报要求等,计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若增值税免税销售不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其应结合有关申报要求等,计入企业营业外收入。
2023 01/2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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