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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请问本来要交200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缴纳了400,误缴的200税局说只能下次缴的时候抵,多缴的200怎么做账呢?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23 09:28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首先,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九版第二百五十三项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不可逆转的现金流。对于多缴出去的200元,公司应于多缴的200元分别记入应付土地使用税和多缴税款两个科目,并分别记入应收票据和未来税金,把多缴的200元录入应付土地使用税和多缴税款科目,加以发生。根据会计政策,多缴的税款应一次性登记在未来税金项下,并在本期应付土地使用税记一条减额发生,弥补上期多缴税款,并在本期财务报表中计提未来税金科目,进而抵消未来抵扣应付税款。 拓展知识:当出现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缴或少缴税费时,发生误缴税费影响会员企业下一期纳税义务。此时,企业可采取两种办法来解决问题:一是向税务机关提出调整申请,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应纳税款;二是通过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误差金额、期限等,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误缴税款的会计处理方式。
2023 01/2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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