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A厂把厂房租给B厂,电费发票是开给A的,但是实际是B用的电,A能给B开转电费发票么?A的营业范围需要增加么?有的说不能开,有的说能开,有没有税法规定转电费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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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23 09:1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在收到电费发票后,根据该发票纳入本期税前利润计算所得税的税前利润,按照税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申报及缴税等手续。有关电费发票的票据种类,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由此可见,A厂可以给B厂开转电费发票,但是在开票时必须遵守一定的税法规定,如发票必须是正规发票,发票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必须满足相关税收要件。此外,A的营业范围不一定需要增加,可以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增加营业范围。
此外,拓展知识:电费发票的计税原则是“票据实际使用”,即电费发票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企业进行纳税。也就是说,A在发票上开给B,实际B在使用电费,按照B实际使用电费发票进行征税。
2023 01/2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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