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实质就是宣传性质的,但是对方开票内容是服务费,税法上是算服务费还是广告宣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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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23 08:37
根据中国税法,服务费和广告宣传费是有明确界限的,它们是有本质区别的。服务费指为客户提供的各类服务定价和收取的费用,具有使用价值的服务,费用的受益人以费用的付款人为准;而广告宣传费指将企业或者商品进行推广的费用,可以是使用到的其他项不可分割的宣传项目,仅具有宣传性质的价值,收费的收益权属于收费方。
因此,如果对方开票内容是服务费,那么税法上应该算作服务费。如果实质上是宣传性质的,那么税法上应该算作广告宣传费。
拓展知识:在确定税法义务,以及划分扣税依据、汇总报税等情况时,应把握好服务费和广告宣传费之间的区别,以免出现误结算税收的状况。
2023 01/23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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