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员工的正常的工资不能超过百分之四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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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22 22:04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的工资一般不应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四倍。这意味着对于普通员工,他们的工资不得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四十。最低工资是由当地政府发布的,每个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不同的。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由于当地的特殊和特殊情况,企业和员工可以协商确定未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标准。协商达成的结果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纳入,企业不会违反劳动合同法。拓展知识:《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工资,企业也要支付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其中社会保险一般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30%,住房公积金一般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10%,企业若未支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2023 01/22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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