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银行转来的,托收承付结算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怎么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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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2 20:18
企业收到银行转来的,托收承付结算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相关会计分录方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第13号——收付款及其他应收付款》的相关规定。
具体而言,可以将此归类为“付出或冲销预付账款”,分录如下:
1. 银行存款 X (贷方)
2. 应付账款 X (借方)
实际上,银行转来的托收承付结算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主要是为了清楚企业账务,即可以贷方“银行存款”,借方“应付账款”。
拓展知识:“付出或冲销预付账款”是指企业因为购买货物或者承揽服务,提前支付账款的行为。这种行为的记账一般会分两步进行,第一步,贷方是“银行存款”,借方是“预付账款”;第二步,贷方是“应付账款”,借方是“预付账款”。
2023 01/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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