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关于子女教育,我想请问,继子女这种情况,我怎么判断自己作为继父母,是可以扣还是不可以扣?税法对这个有没有明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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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9:53
答案:是可以扣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继子女支出的相关费用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其具体标准为“继子女终生负担的学费及专用教具费。”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学费”是指为支付子女入学及学习所必需的费用,包括报名费、学杂费、教材费、住宿费和书桌椅等书写费等,而专用教具费则是指继子女支出的购买专用教具费用,如乐器、书籍、服装等。因此,继子女支出的相关费用是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的费用数额以继父母实际的支出情况决定。
以上就是继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扣除的情况介绍,大家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也要重点注意。此外,为了进一步减轻普通家庭的负担,税法中还规定,若普通家庭继父母专项支出,每年可以超出本人继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部分,均可抵扣个人所得税,但是此部分的抵扣额不得超过3000元,大家一定要注意哦!
2023 01/2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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