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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事业单位购买服务,请了第三方公司做审计工作。合同是跟第三方公司的总公司签订的,在合同里约定项目由四川分公司实施,并且款项也付款给四川分公司。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发票由四川分公司开来。那事业单位支付钱的时候,就按照发票付给四川分公司可以吗?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9:46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答案是可以的,但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完成。事业单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的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和金额,购买服务的业务合同,按照有关账务程序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签订支付单据。根据支付单据,在支付系统中开立支付单元,提交支付,后台对支付进行审核并产生相应的支付凭据。如果合同发票是由四川分公司开来,则最终应以发票为准,将支付凭据支付给四川分公司。 此外,事业单位应特别注意合同条款,进行全面审查,才能够支付更有保障的服务。在审查合同时,应查明服务方的资质,业务范围和服务范围,了解合同质量,检查合同的金额,支付方式,付款条款,税务等所有条件,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做到客观、合理、公平和公正,避免违反法律法规,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023 01/22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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