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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中的加计抵减情况中的本期发生额和本期可抵减额在主表中体现吗,如果体现在主表哪一列体现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8:19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是报告企业扣除本期可抵减额的资料表,是企业在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时,报送税务机关,认定除本期可抵减额外的其它金额作为营业税应税收入的依据。具体在主表中,本期发生额(金额)应填写在第6.1.6项,称为“应纳增值税额”;本期可抵减额(金额)应填写在第6.1.5项,称为“免税额”,即本期应税销售额减去6.1.6项应纳税额为6.1.5项免税额,最终税后应税收入(金额)应填写在主表的第6.1.4项,即本期应税营业额减去免税额为税后应税收入。 拓展知识:根据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本期抵减可抵减额(即增值税及附加税本期可抵减额)可减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本期抵减可抵减额可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包括印花税、营业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等政府征收的税收。
2023 01/22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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