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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请问开具红字时,红字信息表要打印留存吗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7:32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答:开具红字时,红字信息表要打印留存。为了便于税收机关在税收监督管理及纳税申报时审核查询,红字信息表应当打印出来,保存两年以上。打印完毕后,复核员须填写复核员签名,然后归入企业的财务档案中,财务核准签字之后,便可正式留存。 红字发票是指因错误开具的发票,可以申请政府相关部门发放红色发票,以注销原发票。只有在原发票存在实质错误,或者原销售单据完整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开票时,还需要准备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文件,由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可以正式开具红字发票。 拓展知识: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征管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管理办法》(财税〔2019〕44号)规定,发票开具后,税务机关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实现发票开具信息、校验信息和使用信息等的全过程跟踪。税务机关将全过程跟踪的发票开具信息交据税务登记机关,并上传至国家税收征管信息共享系统;税收征管信息共享系统将发票开具信息共享到税务机关及其他财税监督执法部门,实现发票信息的交叉比对,确保发票正确、真实使用。
2023 01/22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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