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有一笔保理业务。对方单位欠我们货款100万,银行支付保理款时直接把利息从中扣下。本来是100万的保理款,银行只付给我们96万,4万的利息对方单位认,这4万的利息银行也给我方开发票了,明细是其他贷款服务,那么收到这4万的发票我方应该如何入账做账?
这4万块钱利息后面对方要求我们再开商品发票补给我们,说是开票明细还是商品,这不就是多开虚开发票了吗?因为没有具体的进项啊?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6:15
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银行有权从支付保理款中扣除利息,收到相应发票后,可以正常开账,应当属于收到的其他贷款服务收入;但是,对方又要求我们再开商品发票补给自己,这明显违背了发票开具的规定,属于多开虚开发票的行为,所以应该拒绝此要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拓展知识:合法的发票规定中,发票应以实际发生的各类收入和支出为依据,发票的明细必须完整准确,不得多开或虚开发票。
2023 01/22 16:2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