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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中国公民李某为某大学教授,每月工资标准为12000元,父母均超过60岁,独生儿子上小学三年级。2020年1~12月除了从所在大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外,还取得以下收入:(1)3月份受某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审稿收入50000元。(2)4月份与朋友王某共同出版一本小说,共取得稿酬50000元,李某与王某平分稿酬、各取得收入25000元(3)5月份将自己的一本小说手稿复印件在国内市场上公开拍卖,取得拍卖收入30000元。(4)6月份与一家培训机构签订了半年的劳务合同,合同规定,从6月起每周六为该培训机构授课一次,每次报酬2000元,当月为培训机构授课4次。(5)10月份获得国家科研奖励50000元。(6)12月份取得当年年终奖72000元,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而单独计税。当年发生以下支出:(1)9月份支付上私立小学的儿子新学年学费20000元,与妻子约定100%由李某税前扣除(2)每月偿还首套住房商业贷款2500元,与妻子约定100%由李某偿还并税前扣除。(3)每月由单位扣除五险一金2300元。(4)每月自行缴纳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200元。(5)父母年龄均已超过60岁,李某共兄弟二人,书面约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5:56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李某应当计算2020年度本人(及共同拥有者)取得的稿酬和审稿收入,这些收入应纳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稿酬的税率是5%,审稿收入的税率是20%。对于拍卖收入,李某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适当减免税款,减免税率为20%。李某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自己缴纳的五险一金、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和支付给上小学儿子的学费抵扣税款。李某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其父母和配偶及其两个兄弟,每人4000元的支出抵扣税款;而2020年度年终奖72000元被李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而单独计税,税率为20%。拓展知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章的规定,综合扣除方式的减免税款的计算方式为:计算综合所得,扣除家庭减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减去减免税额,最后根据税率表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缴纳的税款。
2023 01/2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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